2024年番禺区教育局发布幼儿园入园指南详情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幼儿园工作规程》等相关规定,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责任,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,创设良好家庭环境,科学开展家庭教育。
一、超范围招收3-6岁幼儿的机构有哪些?
以“辅导机构”名义接收0-6岁幼儿;
以“托育园”“托管园”名义接收0-6岁幼儿;
以“儿童之家”名义接收0-6岁幼儿;
不能提供《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证书》或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的机构。
建议家长不要在正常保育教育时间(一般为8:00至16:30)将3-6岁适龄幼儿送到以上机构。
二、家长如何识别合法持证幼儿园?
持证幼儿园的标识均为“某某幼儿园”,不会使用“托育园”“儿童之家”“亲子园”“宝贝园”等字眼;
持证幼儿园门口挂有“番禺区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牌”;
要求机构出示《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证书》或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,证件上有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章。
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审批登记注册证书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
三、家长如何进行幼儿园秋季招生报名?
番禺区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将于5月正式启动,敬请广大家长及时关注“广州番禺教育”微信公众号,留意官方发布的招生通知。
报名流程:届时请家长进入公众号主界面的“公共服务”,点击“幼教报名”入口,在打开的网页处,点击右上角,选择“浏览器打开”。也可直接在电脑/手机浏览器输入地址:http://qsy.pyedu.cn。
目前,番禺区共有幼儿园358所,公办园194所,民办园164所,公益普惠性幼儿园318所,学位充足。近年来,番禺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速,师资力量雄厚,课程资源丰富,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和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、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、国家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,努力满足人民群众“幼有优育”的美好期待。
以下是番禺区
目前已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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